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違約責任

法律8.98K
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提前解除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法律上講,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合同法》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