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租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通常要承擔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中對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如果租賃合同未對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作出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説,剩餘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給付。剩餘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餘租期的租金計付。
法律依據:
《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因買賣合同被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而解除,出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或者以融資租賃合同雖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但出賣人及租賃物系由承租人選擇為由,主張承租人賠償相應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租人的損失已經在買賣合同被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時獲得賠償的,應當免除承租人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融資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因買賣合同被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而解除,出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或者以融資租賃合同雖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但出賣人及租賃物系由承租人選擇為由,主張承租人賠償相應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租人的損失已經在買賣合同被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時獲得賠償的,應當免除承租人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
土地轉讓合同的違約責任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第十七條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
-
違約方能否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
-
新民法典合同法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責任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違約金、定金責任等。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
-
承擔違約責任是不是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
這句話是錯誤的。違約責任的承擔不影響合同的履行,其實繼續履行合同也是違約責任的一種,承擔了其他違約責任的,合同仍然具備履行條件的,就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