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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耕地佔用税後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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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耕地佔用税後土地使用税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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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耕地佔用税後土地使用税還需要繳納嗎

目的是保護耕地。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縣城,並在不同的環節上徵收。耕地佔用税是在全國範圍內,就改變耕地用途的行為在土地取得環節一次性徵收的税種需要繳納。因為耕地佔用税與土地使用税是兩個不同的税種、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環節徵收的一種税,目的是引導企業集約、節約土地,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