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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的犯罪主體

法律1.25W

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所謂“動產”,不僅指已在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佔有、管理之下的錢財(包括人民幣、外幣、有價證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單位有權佔有而未佔有的財物,如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擁有的債權。就財物的形態而言,犯罪對象包括有形物和無形物,如廠房、電力、煤氣、天然氣、工業產權,等等。

職務侵佔的犯罪主體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務侵佔罪的犯罪主體包括哪些


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主管、經手、管理本單位財物的人。如董事長、總經理、廠長、會計、出納、業務員、採購員等等。

注意: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上述行為的,構成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