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詐騙罪實行行為認定

法律3.14W
詐騙罪實行行為認定
詐騙罪的實行行為認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以上是詐騙罪的實行行為認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