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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徵地補償

法律2.58W
哈爾濱徵地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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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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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根據法律規定,對農村土地進行徵用是需要進行補償的。那麼,在哈爾濱,哈爾濱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這個標準將影響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為了解決您的疑問,律師365小編特意為您蒐集了以下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哈爾濱市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
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如:石家莊市人民
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諮詢或索取
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二、哈爾濱市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裏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
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
(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
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哈爾濱市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哈爾濱市拆遷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
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徵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係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五、哈爾濱市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佈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六、哈爾濱市拆遷貨幣補償方式


  (一)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二)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準,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準相同。


  (三)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目前,集體土地徵收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一項為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規範性的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仍散見於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規,但補償標準較低,顯然不符合實際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相關法制部門正在制定當中,具體什麼時間實施,尚不可知。為便於做好拆遷工作,各縣市在參照
國家法規情況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並提高了相應的補償標準,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號文件。農村徵收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兩個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


  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國家正在抓緊制定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新標準,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規
進行補償,宅地地上房屋僅作為附着物予以補償。相信新的法規出台後,可能完全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項目予以賠償,再次我們將拭目以待。在這裏我只是簡
單估算應該補償項目:

(1)宅基地補償費;

(2)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

(3)安置費和搬遷費;

(4)困難補助和獎勵;

(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

(6)非住宅房屋 營運損失補償等。


  七、農用地徵收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

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
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徵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
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台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台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
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

此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併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
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準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
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着物補償

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
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
和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
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哈爾濱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呢?通過閲讀以上內容,我們對於哈爾濱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有了一定的認識。總的看來,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的類型不同,補償費用也有所不同。對於宅基地和農田的不同標準,哈爾濱政府在其官方網站進行了公佈,您可以前往進行閲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