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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租賃房屋備案材料

法律1.88W
鄭州租賃房屋備案材料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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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出租人委託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綜上所述,在大城市生活壓力大,有不少人租住在城中村。城市管理部門對流動人員租房是比較嚴格的,要求房東要在簽訂租賃合同後三日內備案。辦手續的時候要帶上雙方身份證、房產證及租賃合同,經過備案,可以防止出現一房多租的情況,也可以更好的管理城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