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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夫妻離婚女方還要還債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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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夫妻離婚女方還要還債麼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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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女方還要贍養男方父母嗎

夫妻離婚女方還需要贍養男方父母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妻子對男方的父母沒有贍養義務

贍養是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既然夫妻之間已經離婚,在法律上雙方不存在任何關係,自然女方與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關係。所以女方對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盡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