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丈夫欠債妻子離婚了要還嗎

法律2.54W
丈夫欠債妻子離婚了要還嗎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丈夫欠債妻子要還嗎

丈夫對外的個人債務,應當有其個人償還。如果債務人可以證明該債務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就屬於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上述規定中“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實際上是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夫妻雙方謀取利益時所負的債務,這種債務在本質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夫妻雙方之間雖然已經分居但是並未離婚所以如果丈夫的外債是屬於雙方之間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不能單純的認定為個人債務,所以丈夫欠債老婆還要視情況而定,若大家在這方面有疑問。不妨諮詢我們律師365網站的在線律師們進行相關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