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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計算加班費

法律2.71W
怎 樣計算加班費
怎 樣計算加班費
1、我國執行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度,每週休息2天,每年有11個法定節假日,及帶薪休假。
2、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每日8小時,每月工作40個小時,超過的時間部分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為勞動者小時工資的150%。但加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而且每月不得累計超過36小時。
3、所謂特殊原因是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所謂不得累計超過36小時,是指正常工作時加點、週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每週休息2天,可以時週六、日,也可以是本週內其他時間。週休息日是不計薪的,也就是週休息日用人單位不用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週休息日加班,首先可考慮補休。如果不能安排補休,應支付加班費,數額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當然如果安排補休,就不存在加班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