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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衞和民事賠償

法律1.07W
正當防衞和民事賠償
正當防衞分為一般正當防衞和特殊正當防衞

一般正當防衞:


1、起因條件: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具有攻擊性、破壞性、緊迫性;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3、對象條件:針對不法侵害這本人,即既可以針對其人身,也可針對其財物;


4、主觀條件:具有防衞意圖,防衞挑撥和相互鬥毆一般不是正當防衞;


5、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


特殊正當防衞:針對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對其進行至死防衞。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特別防衞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客觀上存在着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衞權的前提條件;


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衞權的時間條件;


第三,防衞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衞權的對象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衞人因防衞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為正當防衞而不屬於防衞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這主要是因為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做鬥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當防衞的法律依據都有哪些,I在上文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了.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這部分的法律界限還是比較明顯的,對於自身受到非法侵害的,相應的受害者予以還擊的,不構成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衞過度的,造成他人傷害的,應承擔刑事責任,但可相應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