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無效婚姻時效怎麼規定的哪些屬於無效婚姻

法律1.92W
無效婚姻時效怎麼規定的哪些屬於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時效怎麼規定的哪些屬於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時效規定存在下列情形的屬於無效婚姻:
1、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重婚;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