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非全日制用工與綜合工時制

法律1.63W
非全日制用工與綜合工時制
非全日制用工與綜合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有效利用企業效率,利益更好,但是更易壓榨勞動力。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需要連續上班或難以按時上下班。有助於企業效率提升,但是難以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有利於適應企業降低人工成本、推進靈活用工,但用工人員難以規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