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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如何正確的離職,怎麼規定

法律3.04W
員工如何正確的離職,怎麼規定
員工如何正確的離職,怎麼規定
職工離職的,需要與單位協商一致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單方面離職的,則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後離職,如果是試用期員工的,則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單位。
但如果員工是因為單位存在以下原因離職的,則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