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強制醫療解除程序是什麼

法律2.84W
強制醫療解除程序是什麼
解除行政強制法先行登記保存的具體的流程是什麼?
先行登記保存是《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燬或者轉移證據”設定的行政處罰案件調查程序中的一種執法手段,其強制性較為有限,主要用於調查的起始階段,目的是便於行政機關保全證據並確定是否立案調查,不具有可訴性。 行政強制措施是由《行政強制法》所規定的,由法律、法規設定的“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解除行政強制法先行登記保存 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除“防止證據損毀”與先行登記保存近似外,其適用更為廣泛。它是行政機關直接作用於當事人人身自由或財物上的強制力,是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可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