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醫療程序司法解釋是什麼
一、強制醫療程序司法解釋是什麼
強制醫療,是指非自願性強制治療,是指國家為避免公共健康危機,通過強制對患者疾病的治療,達到治癒疾病、防止疾病傳播、維護公眾健康利益,具有強制性、非自願性、公益性的特點,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礙、嚴重傳染性疾病等。較為常見的是對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有關部門對吸毒人員採取的強制戒毒措施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二、 強制醫療的適用條件
1、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 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
3、 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
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三、 如何啟動強制醫療
1、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
2、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
3、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可以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
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決定強制醫療前,公安機關可以採取臨時的保護性約束措施。
四、 強制醫療的方式
1、醫療保護性住院,又稱“醫療看護制度”,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根據精神科執業醫師的建議,決定將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療;
2、保安性強制住院,即根據刑法第18條關於“政府必要時對不負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規定,實踐中由公安機關決定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實施的強制醫療;
3、救助性強制醫療,即民政機關實施的對流浪精神病人和無家可歸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
五、 強制醫療的解除
強制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被強制醫療的人進行診斷評估。對於已不具有人身危險性,不需要繼續強制醫療的,應當及時提出解除意見,報決定強制醫療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強制醫療的人及其近親屬有權申請解除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程序的適用條件有三個:一是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二是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三是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發現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可以作出強制醫療決定。
-
什麼是第一審刑事裁定書?
律師解析:1、第一審刑事裁定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或執行判決的過程中,就有關刑事訴訟程序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2、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對刑事案件審理和執行過程中的程序問題和部分實體問題,依法作出處理的書面決定,稱為刑事裁定書。法律依據:《...
-
網上詐騙報警錢能追回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如果報警後警察成功破案贓款仍在的,是能追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
工地欠錢沒有欠條怎樣起訴
律師解析:被工地欠錢而沒有欠條的,可以在收集除欠條外的相關證據後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欠條是一種欠款憑證,它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個人或單位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欠款、欠物...
-
刑事案件多久會判?
律師解析:一般需要二到六個月。1、偵查階段,對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能超過二個月。2、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之內決定是否起訴,如果案情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十五天。3、審判階段,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後的二個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