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1.11W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醫療期滿了之後勞動者的病情依然嚴重,無法回到工作崗位或是無法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的時候,用人單位是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上面對此也做了規定,那麼,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規定是什麼?本站網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