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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罪的管轄範圍是什麼

法律1.41W
行賄罪的管轄範圍是什麼
行賄罪的管轄範圍是什麼
1.歸具有刑事偵查權力的公安部門管轄。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行為。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是最終的提起公訴追責的部門是檢察機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