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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遺囑全部給了妻子

法律2.15W
丈夫遺囑全部給了妻子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囑可以全部給子女嗎

可以,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所立遺囑的見證人。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當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指定任何一人來繼承他的遺產,哪怕沒有血緣關係,這是當事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