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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給妻子遺囑該怎麼寫?

一、丈夫給妻子遺囑該怎麼寫?

丈夫給妻子遺囑該怎麼寫?

丈夫給妻子遺囑的書寫格式具體如下:

(一)首部

首部應該明示這是一份遺囑,並且將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進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標題。通常為“遺囑”二字。標題不是必有項目。

2. 遺囑人信息。包括遺囑人姓名、身份證號、婚姻家庭狀況等。代書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3. 遺囑人立遺囑時精神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考慮。

4. 遺囑人立遺囑時的意志自主狀況。這一點是基於法律規定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5. 遺囑唯一性聲明或者與其他遺囑的關係。以免造成多份遺囑的煩惱。而且方便以後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遺囑的核心,也是進行遺產籌劃的重點。在這部分,遺囑人要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遺囑人可以先列明遺產清單,然後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單,分項分配。這部分應充分諮詢律師意見,防止類似處分他人財產等導致遺囑無效情形的出現。另外,也要確保對財產的處分符合財產的最大效益,並具有可執行性。要照顧各方利益,並保證不違反上述遺囑實質要件的後三點內容。

特別提示:

1.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盡?有的人財產名目繁多,難免發生遺漏。千萬別忘了其他隱形財產,比如股份、合夥份額、債權等。若有遺漏的財產,可以通過事後補充條款進行補充。否則視為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分配。

2. 個人合法財產是否列明?不光要列盡,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產,要寫清楚房產證號、房屋位置、面積等信息;如果是銀行存款,要寫清具體開户行、存款類型、金額、銀行密碼等信息(密碼可單獨封存,交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交予繼承人)。

3. 是否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建議遺囑人立遺囑前學習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識,或向律師提供其財產狀況,並諮詢哪些財產屬於其個人專有,可以處分。

4. 是否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是否為未出生的胎兒保留了份額?遺囑雖然強調個人對財產的處分,但也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三)尾部

1. 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最好由遺囑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給專業機構保管一份。

2. 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應該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專業機構中的兩人以上。

3. 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名。如果遺囑有多頁,最好每頁都簽名。注意是親筆簽名,不可用蓋章或按手印代替簽名。

4. 註明日期。

5. 註明遺囑訂立地點。

(四)附件

綜上,丈夫和妻子之間所擁有的法律關係決定了丈夫是可以在生前給妻子寫一份遺囑,作為去世後財產分割的重要依據,而遺囑的書寫方式則是需要具備特定的關鍵信息才能夠生效的,比如當事人必須要證明自己書寫遺囑時的意識狀態。

標籤:遺囑 妻子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