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抗辯權中的不安抗辯權怎麼行使,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法律1.88W
合同抗辯權中的不安抗辯權怎麼行使,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合同抗辯權中的不安抗辯權怎麼行使,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條件如下:
(一)因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且兩債務間具有對價關係。
(二)主張不安抗辯權的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且其債務已屆清償期。如果履行期未屆至,先履行方只能暫時停止履行的準備,無從停止履行。不安抗辯權適用的雙務合同屬於異時履行。是指雙方履行存在的時間順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後履行。
(三)先履行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後履行方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