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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可以嗎,具體規定有哪些

法律2.45W
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可以嗎,具體規定有哪些
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可以嗎,具體規定有哪些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即可領取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同時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