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2.98W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是: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且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三種情形之一的進行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