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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糾紛被告不出庭

法律1.99W
撫養費糾紛被告不出庭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撫養費被告不出庭該怎麼判決?

撫養費案件中的被告,屬於必須到庭的被告。只有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法院才可以依法拘傳。

  《民訴意見》規定,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屬於必須到庭的被告。

  《民訴法》規定,對於必須到庭的被告,經人民法院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其採取拘傳的強制措施。

  如果經兩次傳喚都不到庭,而且找不到而無法拘傳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傳票。公告期滿後依法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