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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承包出去工人受傷誰負責

法律2.01W
活承包出去工人受傷誰負責

工傷糾紛是由於在勞動關係中擬定為工傷所引起的糾紛行為,根據社保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產生工傷糾紛時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即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或協商解決。 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活承包出去工人受傷誰負責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承包出去工人受傷誰負責
工程承包出去後,如果工人受傷了,應當由僱主負責責任,因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是指僱請被僱傭者(勞工)的實體或者個人,僱傭者通過支付薪水以交換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