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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浙委〔2009〕8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衢政辦發〔2010〕76號)精神,落實安全責任,着力降低事故風險,持續保持全市穩定好轉的特種設備安全形勢。

頒佈單位:衢州市政府

文       號:衢政辦發[2013]69號

頒佈時間:2013-04-28

實施時間:2013-04-2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地方工作文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浙委〔2009〕88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衢政辦發〔2010〕76號)精神,落實安全責任,着力降低事故風險,持續保持全市穩定好轉的特種設備安全形勢。現就深入推進我市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快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行業部門管理、鄉鎮(街道)日常監管、質監依法監察、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格局,切實預防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各級政府要將特種設備安全“四個率”(即使用登記率、持證上崗率、定期檢驗率和隱患治理率)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不斷完善考核機制,強化考核工作。成立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各主管部門要履行好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督促行業內各單位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各開發區管委會、鄉鎮(街道)要認真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四項基本職責(即“建立台賬、實施巡查、隱患排查、宣傳教育”),督促轄區內各單位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做到“有人管、有事管、有章管、有記錄”。

二、認真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職責

(三)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職責。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負總責,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綜合協調、督查落實、評比考核和安全責任追究等工作;各開發區管委會、鄉鎮(街道)具體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督查落實、考核和安全責任追究等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對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負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督查落實、考核和安全責任追究等工作。

(四)建立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制建設領導小組。市政府成立衢州市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質監局局長任副組長,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住建局、市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隊、市檢察院、市總工會等部門單位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必要時可邀請其他相關單位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由市質監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會議的組織籌備、信息共享、議題收集、編髮紀要、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實施以鄉鎮(街道)為單元、以特種設備“四個率”動態數據和重大安全隱患為重點內容的定期通報工作。

(五)有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層層簽訂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制度。要認真執行各項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建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台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持證台賬,掌握轄區內各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基本情況。要經常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發動相關單位進行隱患排查活動,及時消除特種設備安全隱患。要定期開展轄區內重點監控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要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習,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充分發揮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開展定期通報,督促鄉鎮(街道)認真落實四項基本監管職責。

(六)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及行政執法。各級質監部門要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嚴格行政許可,強化現場檢查,堅決查處特種設備無證使用、逾期未檢、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特種設備非法生產使用、安全隱患超期不整改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嚴厲打擊特種設備非法生產、違規使用等違法行為。對需要多個部門聯合執法的,要按照各負其責、緊密配合、相互協作的原則,形成合力,逐步完善特種設備安全聯合執法機制。

三、全面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

(七)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建立並運行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特種設備安全;要保證安全資金投入,落實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檢驗和淘汰更新所需資金,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技術和節能要求的特種設備;要做好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檢查、檢修和檢驗工作,保持設備完好狀態;要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分析,採取有效措施,提高設備安全狀況等級;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培育企業安全文化,提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作業技能,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現象。

(八)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基本要求。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崗位責任;要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落實特種設備安全各項保障措施;要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自查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在用特種設備運行、檢查、維護、故障和事故等有關記錄,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及其台賬,確保在用特種設備依法使用登記、依法申報定期檢驗、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要定期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演習,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事故發生,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持續完善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九)健全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各級政府要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加強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建立以骨幹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消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為主體的市、縣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儘快建立衢州市電梯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質監部門應結合各級政府印發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制定《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實施辦法》,確保突發狀況下快速啟動應急處置系統,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控制到最小。

(十)規範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認真貫徹《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下放部分省級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通知》(浙政發〔2012〕73號)關於下放特種設備事故組織調查權限的精神,將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組織調查權限下放至各縣(市、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等其他事項仍遵照《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衢政辦發〔2012〕161號)執行。

五、積極營造支持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社會氛圍

(十一)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充分發揮互聯網、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廣泛宣傳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普及與羣眾生產生活緊密聯繫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應急處置常識,宣傳先進典型和經驗,切實增強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特種設備安全的良好氛圍。

(十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宣傳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目的意義,發動社會公眾積極投身特種設備安全大監管體系建設。對負面典型案例、重大安全隱患及問題突出的單位予以曝光,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舉報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向社會公佈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