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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關於加強中小城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意見

建設部關於加強中小城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意見

建設部關於加強中小城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意見

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建檔案工作,促進中小城市城建檔案工作健康協調發展,建設部關於加強中小城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意見中提到了加強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機構建設和基礎管理、加大各類城建檔案監管和收集保管力度、加快城建檔案信息化建設步伐,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等問題。

頒佈單位:建設部(已撤銷)

文       號:建辦[2007]68號

頒佈時間:2007-03-08

實施時間:2007-03-0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委、規劃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城鄉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是進行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資料,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資源,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信息,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市場監管和執法監督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建設、運營養護、維修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對於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和城市化進程,保障城市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城市安全、應對城市突發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國城建檔案工作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起步發展至今,已基本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政策法規體系和以大中城市為中心的管理體系,城建檔案管理各項工作處於健康有序的發展。但是,多年以來一些小城市(含縣、鎮,下同),及一些中等城市城建檔案工作發展還比較緩慢,在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等方面還不適應快速發展的城鄉建設需要,嚴重影響了城鄉建設的健康發展。為了進一步加強城建檔案工作,促進中小城市城建檔案工作健康協調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統一管理城建檔案是各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的法定職責。各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建檔案工作,切實履行領導與管理職責,在領導謀劃城鄉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工作中,統籌城建檔案工作與建設事業改革與發展。要將建設檔案工作列入領導議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從機構設置、管理制度、人才隊伍、工作經費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為建設檔案工作創造良好的物質基礎和工作條件。
二、加強機構建設和基礎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中小城市城建檔案管理體系。各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和有關規定,調整、落實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人口在20萬人以上的中等城市,尚未建立城建檔案館的,要按照國務院《科學技術檔案工作條例》(國發[1980]302號)第二十八條關於“大中城市應當建立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收集和保管本城市應當長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設檔案” 的規定精神,積極報經政府批准設立城建檔案館,並按人事部、國家檔案局《地方各級檔案館人員編制標準》(國檔聯發[1985]2號)的規定,配備專職工作人員5人以上。已經建立城建檔案館但人員不足的,應儘快充實。人口在2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含縣級市)和縣城,要確保設立城建檔案室,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全市(縣)城建檔案工作;凡是有條件的小城市和縣城均應積極報請批准設立城建檔案館,並按規定配備專職工作人員3人以上。中小城市和縣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必須設立城建檔案管理處或城建檔案工作辦公室,與城建檔案館、城建檔案室(以下簡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合署辦公,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建檔案管理職能。
(二)確保城建檔案工作經費。城建檔案工作是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城建檔案館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公益性科學文化事業機構,是永久保存本地區重要城建檔案的基地。中小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爭取政府和財政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將城建檔案事業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加大投入,滿足館庫及設施建設、信息化建設、檔案保管保護、信息服務和地下管線檔案綜合動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需要。
(三)規範城建檔案基礎管理。中小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紮實做好城建檔案的形成監管和集中統一保管;要制定加強城建檔案工作的法規或規章,確保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和移交制度的落實;按照城建檔案工作規範化管理的要求,要重點抓好館庫及設施建設,健全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標準化管理模式,創建便捷、高效的現代化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城建檔案信息利用與社會服務,積極組織開展城建檔案工作規範化管理評估工作,力爭用5年時間到“十一五”末,有70%中等城市和40%小城市完成規範化管理任務,全方位提升我國城建檔案規範化服務水平;各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加大督促指導力度,抓好檢查落實工作。
(四)加強城建檔案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各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城建檔案事業發展和城建檔案幹部隊伍建設的需要,組織開展城建檔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每年業務知識更新的學習培訓不應少於一次。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的檔案從業人員應經過培訓再行上崗。
三、加大各類城建檔案監管和收集保管力度
(一)建立完善城建檔案執法機制。中小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79號)和《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90號)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依法收集、依法管理、依法提供利用城建檔案的有效工作機制。把工程檔案執法工作納入城鄉規劃、建設監督管理範圍,加大城建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報送城建檔案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對工程竣工驗收後不按時向城建檔案館(室)移交檔案的建設項目,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給予處罰。
(二)加強工程檔案的報送與管理工作。建設或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施工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向建設單位發送《移交建設工程檔案告知書》,並將已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情況及時告知城建檔案館(室),以便城建檔案館(室)對建設項目做好前期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做好工程檔案預驗收工作,未經檔案預驗收的建設工程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抓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在辦理建設工程備案時,應查驗建設工程是否具有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或“工程檔案合格證”。凡未按規定向城建檔案館(室)報送工程檔案的建設項目,不得申報各級優質工程以及人居環境獎等獎項的評選。
(三)加強對規劃管理檔案、房地產管理檔案的收集。規劃、建設、房地產等主管部門要按照《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90號)的要求,積極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城建檔案。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強化對建設系統業務管理與業務技術檔案的收集,加強與規劃、建設、房管等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溝通 與協調,加強對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從積極服務的角度出發,為規劃、建設、房管部門管好檔案,便於其工作中的查考利用。
(四)加大對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力度。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好《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6號)的貫徹落實,加強組織與協調,建立起各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資源共享的地下管線檔案信息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有效的地下管線管理措施,把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移交與報送工作納入工程規劃、建設和管理審批程序。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統一接收和集中管理規劃區內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建立城市地下管線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地下管線信息的動態管理和綜合查詢服務。
(五)切實做好村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中小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小城鎮和農民新居工程建設檔案的收集歸檔和業務指導工作。要重點督促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村鎮建設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並做好村鎮規劃檔案、村鎮建設工程檔案、村鎮房產檔案、村鎮歷史等資料的收集整理、集中保管利用工作。
(六)做好城鄉建設聲像檔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各級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城市建設的重點工程、重大規劃建設活動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名村、名鎮)、城市道路、特色建築的影像素材,要注意做好有計劃地收集歸檔工作,逐步建立影像和圖片資料庫。要創造條件,配備必要的聲像設備,積極主動採集城鄉建設工程的聲像資料。有條件的要努力編輯製作反映城鄉建設的專題片,保存城鄉建設的聲像記錄,舉辦一些城鄉建設老照片展、城鄉規劃建設成就展等活動,大力宣傳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成就,增強城建檔案工作的地位。
四、加快城建檔案信息化建設步伐
(一)逐步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要認真貫徹建設部《全國城建檔案信息化建設規劃與實施綱要》,積極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計算機軟件、硬件和網絡設備,利用城建檔案計算機管理系統軟件輔助完成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檢索利用,逐步建成局域網。
(二)積極開展城建檔案信息資源建設。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積極建立市、縣城建檔案資源目錄中心繫統,5年內要完成館藏檔案目錄數據庫建設,實現館藏檔案檢索計算機化。要以服務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服務城鄉公共安全為中心,積極創建地下管線檔案信息管理數據庫、規劃審批成果數據庫、重要竣工項目數據庫、聲像資料數據庫等各種專題信息數據庫。有條件的館(室)應對使用率較高及珍貴檔案進行數字化處理,有序推進紙質檔案數字化和聲像檔案數字化工作,逐步建成以全文和多媒體為主體,全方位、多層次的檔案信息化管理方式,實現資源互通和共享。
(三)加快電子文件的歸檔工作。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按照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做好接收、保存城鄉建設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的相關工作。要加強對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的監督和指導,保證城鄉建設電子文件的真實、完整和有效。
(四)充分利用和依託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承擔和開展各地區建設信息中心工作和業務。中小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從節約資金、壓縮編制、資源共享的角度出發,按照建設部1995年提出的建議,依託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建立建設信息中心,充分利用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檔案信息資源、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優勢,積極倡導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和承擔各地區建設信息中心的工作和職能,建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建設信息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運行模式,把檔案信息和信息中心有機結合起來。
五、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一)積極開展城建檔案利用工作,為城鄉建設和社會公眾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認真整理和加工檔案信息資源,建立城建檔案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檔案利用率和利用效益。要充分利用館藏檔案,為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與建設、違章建築的查處、建築物的維修、項目審計稽查、工程改建擴建、管線敷設、危房改造、搶險救災等,提供詳實可靠的信息。
(二)大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努力拓寬服務範圍。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要深層挖掘城建檔案藴藏的豐富信息,開展城鄉建設各類數據的彙總分析與統計,為城鄉建設提供各種基礎信息。要緊緊圍繞城鄉規劃、建設的業務,主動提供聲像、編研、掃描等各種形式的服務。要利用現有的城建檔案信息、技術設備和人才條件,通過舉辦展覽、編輯書目等各種活動,大力宣傳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成就和知識,廣泛為社會提供利用檔案信息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