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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於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以下簡稱國辦49號文件),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促進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企業健康快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頒佈單位: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文       號:供銷經字[2012]28號

頒佈時間:2012-04-24

實施時間:2012-04-24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提高對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意義的認識

(一)廢舊商品回收利用是供銷合作社的主營業務和優勢資源。幾十年來,供銷合作社一直致力於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網絡建設和業務拓展,為支援國家經濟社會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近年來,供銷合作社通過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推進“新網工程”建設,在國家循環經濟、城市礦產、城市回收體系試點建設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系統有縣及縣以上廢舊商品回收利用企業2000多家,回收網點15萬多個,從業人員100多萬人,年回收總額達1500億元。系統企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的15個循環經濟試點單位中佔8個,在22個城市礦產試點中佔4個,在商務部55個城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中佔38個。培育出了一批國家級和區域級廢舊商品回收利用行業龍頭企業,為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國辦49號文件為供銷合作社加快推進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提供了良好機遇。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雖然有較好的基礎,但也存在着基礎薄弱、設施陳舊、加工處理技術落後、企業小而散、規劃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與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有較大差距。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是國家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層面對廢舊商品回收利用行業的戰略定位,對於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緩解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也為供銷合作社發揮自身優勢,加快發展,提供了良好機遇,提出了更高要求。供銷合作社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勇於擔當,主動作為,為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做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三)總體要求。按照國辦49號文件要求,發揮供銷合作社在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領域的傳統優勢,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分類推進、加強聯合、有效整合、改造和提升系統現有回收利用網絡資源,進一步鞏固回收基礎、擴大加工能力、提升技術水平、做強龍頭企業、完善行業管理、推進產業化進程,儘快形成村鎮和城市社區有回收網點、重要集散地有分揀中心、資源富集區有產業園區的一體化網絡體系,在建立我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中發揮主導作用。

(四)主要目標。經過努力,到“十二五”末,全系統廢舊商品回收總額佔全社會回收總額的比重達到60%以上,在80%以上的城市社區設立規範化的回收站點,80%以上的廢舊商品實現規範化的交易和集中處理,培育年收入超50億元的大型龍頭企業10家,建立功能齊備、設施先進的廢舊商品集散市場1000個。基本構建起基礎回收網絡、分揀加工中心或集散市場與產業基地三級層次分明,回收、加工、利用三個環節有機鏈接,覆蓋面廣、功能完善、技術先進、高效利用、生態環保的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現代回收利用體系。

三、重點任務

(五)加強基層回收網點建設。結合各地城鄉社區建設、環境治理和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網點建設,有重點有步驟地展開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建設。對現有的回收站點進行標準化改造,實施規範化經營;在網絡薄弱和網點空白的地區,通過新建或依託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對現有的社會回收站點、個體經營者等採取收購、加盟、租賃、興辦專業合作社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整合,夯實回收網絡的基礎,擴大回收網絡的覆蓋面。

(六)大力發展集散市場。發展專業化的廢舊商品集散市場或分揀中心,提高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的集約化程度,打造對接產業上下游的服務平台。對現有的600多家市場進行升級改造,提高先進技術應用和管理水平,提升分揀集散功能。同時,根據區域分佈和市場需求,規劃新建一批集散市場或整合一批社會資源。有條件的縣級供銷合作社要牽頭建設專業化的廢舊商品集散市場或分揀中心,地(市)級以上的供銷合作社要牽頭建設區域性的集散市場或加工交易中心。同時,發揮中心城市供銷合作社輻射帶動作用,依託現有的物流運輸力量和經營隊伍,建立廢舊商品物流配送系統。

(七)加強綜合利用產業園區建設。按照佈局合理、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在有條件的重點經濟區域內,集中力量加快建設一批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的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產業園區,引導供銷合作社及社會廢舊商品回收利用企業進入園區或基地,集聚發展。積極與國家“城市礦產”示範基地等規模化利用基地有效銜接,繼續加大力量,將全系統已列入國家試點的產業園區和區域性集散市場等項目建設成為技術裝備先進、綜合加工利用水平高的產業園區,率先帶動國內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產業集羣升級。

(八)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打破行政區劃和內部層級界限,以資本為紐帶,以項目為平台,全面推進系統內資源整合,加強同業經營企業的縱向整合與橫向聯合,促進優勢資源進一步向骨幹企業集中,儘快培育形成一批迴收網絡全、產業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研發能力強、技術裝備先進的大型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依託資本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可轉換債等方式聯合合作、融資重組;支持龍頭企業加大創新力度,引進國際先進的行業理念、技術設備、工藝流程,努力在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上取得突破,通過內部研發儲備和對外收購兼併等多種形式,做精做強優勢主營業務,加快做強做大步伐。

(九)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系統科研院所和企業的集羣研發優勢,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和應用,提升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的現代化水平。積極引進和採用先進裝備、技術和管理模式,大力推廣精細分揀加工技術,加快進行分揀加工環節的技術升級改造。在集散市場、分揀中心,按回收能力配置機械化分揀分選設備,減少手工作業,做好廢舊商品加工預處理,提高出場原料的技術等級,降低利廢企業再加工成本。在加工區與交易區配備相應的環保、安全作業設施,對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集中實行無害化處理,消除二次污染。

(十)加快回收方式和業態創新。大力發展在線回收、上門回收、集中回收等新型廢舊商品回收方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廢舊商品專業網站和電子商務平台,方便社區居民處理廢舊電器等廢舊商品。回收企業要積極建立與黨政機關、大專院校和企事業單位廢舊商品定點定期回收機制,探索與軍隊、鐵路、電力等特殊行業廢舊商品回收的合作模式。大膽嘗試預約回收和交易、押金回收、以舊換新、設置自動有償回收機等靈活多樣的回收方式。已經取得電子廢棄物和廢舊汽車拆解等資質的企業要積極開展連鎖經營。

(十一)做好重點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在做好現有經營品種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業務領域,擴大廢舊商品的回收品種,提高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報廢汽車及廢舊機電設備、廢舊輪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鉛酸電池、廢棄節能燈等重點廢舊商品的回收率。

(十二)發揮行業協會的協調服務功能。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行業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履行行業自律、信息溝通和反映訴求職能。組織專業技能培訓,引導企業規範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完善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生產經營評價指標和統計體系,實時掌握廢舊商品行業運行狀況,為廢舊商品行業管理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提高行業服務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供銷合作社一定要從戰略和全局高度認識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重大意義,把該項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總社)成立了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地供銷合作社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工作推動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為推動我國循環經濟和再生資源產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十四)強化業務指導。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理清發展思路,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十二五”發展規劃。總社將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納入綜合業績考核範圍,並及時總結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宣傳和推廣的力度。

(十五)爭取政策支持。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切實抓住貫徹國辦49號文件的機遇,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把供銷合作社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納入到當地總體建設規劃中去;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與發改、財政、國土、工信、税務、環保、商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利用好國家發展改革委現有“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礦產”和商務部回收體系建設三大試點工程的政策支持,並努力爭取各級地方財政政策資金支持。總社“新網工程”將逐步增加對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支持比例。

(十六)積極參與政策制定。總社作為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部際協調機制成員單位,承擔相關的職責和義務。各級供銷合作社也要積極加入當地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部門協調機制,反映系統的意見和呼聲,影響和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促進再生資源行業健康發展。

(十七)加強宣傳工作。充分利用供銷合作的網點、網站、報紙等媒介,加強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的宣傳和推廣,積極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生產生活方式,促進全社會加強環境保護、注重資源回收利用良好氛圍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