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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評估中,如何避免踩坑?

遇到房屋拆遷項目往往涉及到巨大的財產利益涉及到的相對方是擁有着權力的行政機關都想在拆遷中獲得一定的利益作為老百姓只有憑藉一雙慧眼看穿拆遷中的眾多陷阱,才能步步為營,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而在整個房屋拆遷項目中對於房屋的價格評估是讓被徵收人最頭疼的一個部分,評估需要專業的測算手段和方式方法、評估報告中也有很多專業術語和名詞可能老百姓壓根就沒聽過。評估程序因其具有極強的專業性,讓普通老百姓想要搞懂難上加難。這也是拆遷中非常容易出現“貓膩”的地方那麼作為被徵收人的普通老百姓如何在房屋評估中避免踩坑呢

首先判斷評估機構是否具備評估資格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才能從基礎上保證房屋拆遷評估的客觀性、專業性。如果負責對拆遷房屋進行評估的評估機構非經房屋徵收部門的正式委託,評估機構或者評估人員的資質證書以及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超出了其許可估價業務的範圍。那麼這樣的評估行為和評估結果就不能作為認定房屋價值的合法依據。


房屋評估中,如何避免踩坑?

   其次判斷評估機構選定是否經過法定程序法律規定房屋拆遷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由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如果協商不成,由房屋徵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可以採取搖號、抽籤等隨機方式。評估機構的選定需要參考我們普通羣眾的意見,並不是拆遷方想定誰就定誰,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指派”評估機構的行為屬於違法

最後判斷其評估行為是否是在合理的房屋價值在近幾年發生了較大變化。在拆遷項目決定啟動之時才能評估被徵收房屋價值。如果先行評估了房屋價值,而後再公告了房屋徵收決定,就違背了徵收拆遷的評估時點原則。採用不同年限的評估標準,會對房屋的價值認定產生重大影響,也勢必會影響房屋拆遷後的補償數額。


另外還需要注意評估方法是否合理在拆遷中,評估房屋通常會採用多種方法進行比較和適用。而拆遷補償評估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徵地拆遷中處處都有陷阱尤其在房屋價格評估中當然如果我們對收到的評估報告有疑問,有權要求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説明;如果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應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如果對複核結果仍有異議,應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以此來儘量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房屋評估的程序和報告內容都具有極強的專業性,遇到不懂的問題還是要及時委託專業的律師幫忙避免踩坑

標籤:評估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