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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房屋如何評估

遺產繼承房屋如何評估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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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交税嗎


法定繼承房產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税,轉讓贈與則需要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税。

轉讓受贈及繼承房產需繳20%所得税。

一歲業主的出現,是百姓為規避税費的行為。那麼,繼承房產是否收取税費呢?地税局相關負責人稱,法定繼承房產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税。

地税局所得税管理處、財產與行為税管理處負責人在解答這個問題時表示:“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這些房屋產權無償贈與情形,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但繼承房產後需要轉讓交易的,需注意:“自2009年6月3日起,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予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税費後的餘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税所得額,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税。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税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税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