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卻被認定違建該怎麼辦
房屋拆遷本應該是一件比較高興的事情,但是如果被認定為為違建,可能補償就會大幅度的降低。違建通常指違法建築、違章建築,多數是因未取得相關許可、未經規劃或違反規劃導致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規定的房屋、建築及設施。那麼,房屋拆遷卻被認定違建該怎麼辦呢?
違建主要包含有:未申請或未取得許可建成的建築物、擅自改變許可規定建成的建築物、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建築物、臨時性建築物變為永久建築物虛假材料騙取許可建成的建築物。需要注意的是,無證並不説明是違建。
判斷房屋是否為違建,大眾通常以“有證”為標準。實際上“無證”房屋並非一定屬於違章建築,例如:1987年《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前建造的房屋;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建造、改建、擴建的房屋;用於農用建設,未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建築等,上述房屋雖然“無證”,但不應認定為違建。
對於房屋或建築是否是違建,應當結合建築物建設的時間、建築物的性質及建設地點綜合判斷。若在徵拆過程中僅因建築物“無證”就認定為違建,並責令拆除或拒絕進行補償,應當及時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於違建類型不同及違建所處土地性質不同,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機關可以認定違建:
1、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城市中違建認定,但要注意需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認定,如果認定機關級別不能達到縣級以上,其也無權認定建築為違建;
2、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村規劃區內違法、違規建設的建築物的認定;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非法佔用土地新建建築的違建認定;
4、城管執法機關。城管執法機關主要負責違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違建認定。
我國法律、法規對認定違建的主體有着明確規定,並不是所有徵遷主體都有認定違建的資格。
認定違建的合法程序:
1、調查取證對於違法建築的認定,首先需要由有權認定違法建築的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築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必要時需要有影像資料及建築物所有人的談話筆錄。
2、做出違建認定結論有權機關在查取證完成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建築物是否屬於違法建築做出認定。在此過程中,違法建築所有人並非束手無策,仍有陳述權、申辯權、聽證權,可以就涉案建築是否為違法建築發表自己的意見、理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作出、送達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有權機關認定涉案建築為違法建築後,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書》,並送達涉案違法建築所有人。在這裏應注意的是,首先,根據法律規定並不是所有違法建築都需要責令限期拆除,對於有些違法建築只需限期改正、繳納罰款,補辦相關許可手續即可。只有嚴重影響城鄉規劃的違法建築才需要責令限期拆除。其次,《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書》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送達涉案違法建築所有人,否則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4、 救濟程序當建築物被認定為違法建築,有權機關送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書》後,違法建築所有人能夠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但應當注意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提起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行政複議的申請期間是60天,直接提請行政訴訟的期間是6個月,千萬不要錯過了法定期限。
被徵遷人應當高度警惕,當自己的房屋或建築物被認定為違建時,首先應當判斷作出違建認定的機關是否合法,其次應當注意行政機關作出違建認定和限期拆除的程序是否合法。
-
父母共同房屋,母親去世後父親過户給部分子女,其他繼承人起訴無效案例
原告訴稱宋某傑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確認被告宋某峯與宋某濤於2016年簽署的合同《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事實和理由:母親趙某蘭於2013年3月6日過世,父親宋某濤於2019年12月2日過世。父母共有三個子女:宋某傑、妹妹宋某琪、弟弟宋某峯。父親過世後,宋某傑於2020年4...
-
交了半年服務費39800元 薦了幾支股票,虧得不行 能追回服務費麼?
股票服務費套路揭祕:1、投顧公司下方代理公司獲得相應經營權之後,會組織業務部門,給市場中股民的聯繫。通常都是以所謂的免費“薦股”開頭的。2、展示實力:投顧的業務人員添加上股民好友之後,會推薦股票給股民朋友參考,有時會推薦盤後票吸引股民信任其實力。3、收取...
-
合理懷疑,怎麼懷疑才合理?
我國法律規定,認定被告人有罪應當適用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包含三個條件: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司法實踐中,對於“綜合全案證據,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存在不同理解。有的認...
-
拿月薪加班不給加班費是違法行為嗎,怎麼告公司
公司不給加班費可以要賠償金嗎?可以。用人單位違法不足額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