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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罪會如何處罰?

一、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罪會如何處罰?

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罪會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實踐中,情節特別惡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了特別嚴重後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傷;(3)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4)造成了特別惡劣的政治影響。

2、行為人的犯罪行為特別惡劣的,如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多次意見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以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已發生過事故仍不重視勞動安全設施,造成多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犯罪行為人的表現特別惡劣的。如重大事故發生後,行為人不是積極採取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後果擴大,而是隻顧個人逃跑或者搶救個人財物,致使危害結果蔓延擴大的;事故發生後,為逃避罪責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企圖嫁禍於人的等。

二、事故等級劃分是什麼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它是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分類的。即:(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安全生產事故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任何企業都是需要在生產、作業中按照國家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執行,如果有不法分子違反了國家的安全管理規定繼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當發生了安全責任事故後行為人沒有積極採取搶救措施的情況下,也是會加重對當事人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