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證明與道路責任認定書有何區別
交通事故的證明書,一般情況下只是載明瞭此次交通事故的事實的文書。它通常包括的內容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具體地點,以及發生交通事故相關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駕照登記)等一系列與事故息息相關的情況,然後會在經過交通部門的現場調查下,載明此次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而由交警支隊的人員作出的證明,證明也需要寫清楚具體的年月日。
而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則與前者有所不同,它是我國的公安部門依照相關的交規,對交通事故所涉及的當事人進行的有無責任的認定書,認定中需要確定當事人是否出現了違章行為,如果其出現了違章行為,那麼此行為與交通事故的損害後果之間所存在的因果關係,並且對其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評斷,而由此產生的文書材料。
後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技術文書,它的目的在於分清每場交通事故中的責任方,並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中的肇事者進行正確且恰當的處罰,並且為了此次事故之後的賠償打好基礎,提供可以考據的紙質依據,二期它還能為社會中的許多交通參與者敲響警鐘。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一般對事故中的當事人會做出三種情況的認定:
第一種是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對於事故中的多方當事人,其全部責任一般有違章的一方承擔,而另一方與事故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則不用承擔責任;
第二種是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責任的一方一般有主要違章者承擔;
第三種則是同等責任,事故中的雙方或者多方都出現了違章,那麼這兩方或者多方都需要承擔同等責任。
-
(2015)寧法民一初字第1595號原告謝XX訴被告石XX、楊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原告謝XX,男。委託代理人歐XX,寧遠縣大鵬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石XX,男。委託代理人姜華,湖南舜源澤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楊X,男。原告謝XX訴被告石XX、楊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於2015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由審判員楊光力擔任審判長...
-
駕駛公司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滿足哪些條件是工傷
一、駕駛公司的車發生交通事故滿足哪些條件是工傷?1、必須在上下班途中。包含兩個條件,上下班路線和上下班時間。不一定是必經路線,只要是合理的路線則可。關於時間,我們認為遲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時間。需員工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證據。2、必須是交通...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怎樣的(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起訴主責方的流程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起訴主責方的流程是什麼?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