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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責方是孕婦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全責方是孕婦怎麼賠償

在出現交通事故的事件中,此次的交通事故全責方是孕婦,那麼是需要怎麼去賠償呢?根據相關規定依然是需要全責方賠償所有的損失,也就是孕婦需要賠償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一切損失。其中人身在此次的事故中受到的傷害導致損失那部分就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裏面的標準去進行相應的計算。

關於這次的所有的損失,假如依然在現在保險範疇之內,那麼則讓保險公司作出理賠處理;如果保險賠償不了或者此次事故屬於承保範圍以外的損失部分,那麼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就需要讓責任方作出賠償的事宜。簡單來説就是首先保險公司限額進行賠償,然後不足的部分需要讓肇事者承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事故中的肇事者賠償的項目和標準包括:

1、醫療費,依據醫院所開出的診療費以及住院費的收費單據。

2、誤工費,可以視受害人耽誤工作的時長和他的收入等情況而定。

3、護理費,可以按照護理工作人員有多少收入和護理人數有多少、護理期長短來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考所在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差旅費補助標準來確定。

5、交通費,依據受害人就醫過程中或者轉院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用。

6、殘疾賠償金,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索賠。

7、被撫養人生活費。

除了上面所説的受害人還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等。當然,事故情況的不同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也會有所不同的。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首先應該及時撥打110報警千萬不要交通逃逸;其次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跟他的員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