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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如果是孕婦該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如果是孕婦該如何賠償?

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是孕婦,那麼您需要如何補償?根據有關規定,全責任方仍有必要賠償所有損失,即孕婦需要賠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事故造成損害的部分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標準計算。

對於此時的所有損失,如果仍在當前保險範圍內,則保險公司將進行賠付處理;如果保險不能得到賠償或者事故是保險範圍之外的損失,則事故造成的損失需要讓責任方賠償。簡而言之,保險公司首先補償限額,然後不足部分需要由肇事者承擔。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補償肇事者的項目和標準包括:

1、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的醫療費和住院費。

2、誤工費,取決於受害者耽誤工作的時間長度和他的收入。

3、護理費,可以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多少以及有多少護理人員、護理期限來確定

4、住院伙食補貼,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人員的旅行費補貼標準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者在醫療期間或轉院期間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

6、傷殘賠償,根據受害者的殘疾情況,按有關規定執行。

7、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用。

除了上面提到的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當然,不同事故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也會有所不同。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您應該及時撥打110以避免交通不要逃逸;其次,通知保險公司與其員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