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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賠償如何申請?

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賠償如何申請?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一般會受到身體傷害而入院治療,由此產生的醫療費應該由事故責任方進行支付。那麼受害人如何就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賠償提出申請?具體賠償方法有哪些?本站小編就這些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問題,在下文給與了相關介紹。

一、交通事故的後續治療費怎麼申請?

1、實際發生後,可以向肇事方主張,如果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二、後續治療費用應當賠償。實踐中,具體的操作方法有哪些?

1、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

2、今後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後的損失另行處理。

3、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後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於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另行起訴請求賠償。對後續治療無法確定費用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但受害人提供醫療機構證明或鑑定結論必定發生的治療費用,應一併予以賠償。

三、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如何計算?

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受害人在康復型醫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問題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受害人治療傷疾,一般應在普通型醫院治療。非治療傷疾所必須而選擇康復型醫院就診的,其醫療費用的賠償應按普通醫院治療同種傷疾的收費標準計算。

2、在普通型醫院就診治療後,經治療醫院批准轉至康復型醫院繼續治療,並確係治療傷疾所必須的,其醫療費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補救性治療,如鑲牙、植皮、安裝假眼、假肢等,所花費的費用應予賠償。受害人治療因侵害行為而引起的其他併發症的費用,應參照治療醫院的診斷或者法醫的鑑定意見,視二者的關聯程度予以適當補償。

綜上所述,在交通事故賠償中,責任方需要主動承擔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賠償責任。雙方可以就醫療費賠償金額達成協議,採用一次性賠償的辦法。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哪怕是一次性賠償,如果受害人實際醫療費用超過賠償金額,受害人還是可以進行繼續索賠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唐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