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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療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醫療費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為:
1、死亡保險金按照您起訴法院所在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2、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賠償。
3、住宿費就是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來計算。
4、醫療費就是在醫院所花費的實際數額來賠償。
5、誤工費按照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來確定。

交通事故醫療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