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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的賠償項目內容有哪些?

交通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的賠償項目內容有哪些?

一、交通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的賠償項目內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表的項目有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交通事故傷殘標準

1、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2、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3、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5、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6、殘疾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7、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8、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

10、住宿費賠償金額 =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1、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 = 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2、喪葬費賠償額 = 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三、怎麼做交通傷殘等級鑑定

1、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對於以原發性損傷及其併發症作為評定依據的,評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結合損傷的後果或者結局為輔,綜合評定。

2、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3、實事求是地評定。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4、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重新鑑定,應當委託原鑑定機構以外的列入司法鑑定機構名冊的其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委託人同意的,也可以委託原司法鑑定機構,由其指定原司法鑑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鑑定人進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的賠償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會按照受害者實際的傷情來進行處理,但不管是哪一種費用都需要有相關的手續,如果所申請的費用是此案件不存在,那麼對於賠償義務人是可以拒絕的,所以,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