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進行交通事故調解需要注意什麼

進行交通事故調解需要注意什麼

對於當事人來説,選擇調解方式解決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目的就是想以較小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來換取較大的收益。那麼,在實踐中,當事人進行交通事故調解需要注意什麼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進行交通事故調解需要注意什麼

在進行調解時,當事人應當注意事項:

1、全面瞭解對方賠償能力、車輛保險情況,比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商業險保額。掌握上述信息是調解的前提條件。如果對方有足夠的賠償能力或交強險、商業險齊全,在調解時就沒必要過多做出讓步,相關的賠償是保障的。

2、作為事故賠償義務人,一般是車主,在調解時對各項賠償要考慮全面。

(1)格按照保險理賠的賠償標準簽訂協議,否則在保險理賠時會有麻煩;

(2)賠償項目不要有漏項,否則即便是簽訂一次性解決賠償的調解協議,對方仍可就遺漏的賠償項目索賠。事實上,作為車主讓對方直接訴訟可能更為簡捷省事。另外,對於事故責任最好實事求是,不要出於自己有保險過多的承擔事故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調解有強制力嗎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60條規定解答如下:

1、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權是以事故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共同書面申請為存在條件的。

2、事人是否參與、接受辦案交警的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的。當事人不會因為不參與、不接受調解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交通事故調解不具有強制力,只有雙方達成合意,才能進行調解。

事實上,法律對交通事故各項損害賠償項目都明確規定的標準,且大部分情況下車輛也有保險。因此,在協商、調解過程中,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不能因為是自願協商就做出無原則的讓步和妥協,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標籤:交通事故 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