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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無故辭退員工賠償是怎樣的?

老闆無故辭退員工賠償是怎樣的?

一、老闆無故辭退員工賠償是怎樣的?

公司不能辭退職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 月的平均工資。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很多人可能對於無緣無故的就辭退勞動者,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當中,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已經明確的規定了,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需要對此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