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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節費單獨發個税需要嗎?

一、過節費單獨發個税需要嗎?

過節費單獨發個税需要嗎?

單位發給員工的過節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因為過節費不屬於可以免徵個税的福利項目。需要交個税,節日費由用人單位發放,屬於個人所得税法徵税內容中的工資、薪金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税: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衞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税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税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式是什麼?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5000元時,年終獎扣税方式為:年終獎乘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2、當月工資低於50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税=(年終獎-(5000-月工資)乘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50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由於單位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獎形式不同,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1)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50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税率,但計算税額時,速算扣除數只允許扣除一次。

(2)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50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其中“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税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後的數額。

(3)員工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過,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年終獎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納税人可以自由選擇採用該計税辦法的時間和發放單位計算。

綜上所述,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卹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徵個人所得税,我國對着需要繳納個税的條例有着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