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司能否辭退精神病員工?

公司能否辭退精神病員工?

一、公司能否辭退精神病員工?

公司可以辭退患有精神病員工。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曰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因此,公司可以辭退患有精神病員工的,患有精神病員工如不影響工作,則單位無權解除勞動合同;即便單位有權解除合同辭退,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辭退職工的,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且應該向職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辭退員工給不給雙倍補償?

員工被辭退,如果是被違法辭退的,可以通過與單位協商、申請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等方式來得到雙倍補償金,單位應當支付給員工的賠償金是按雙倍補償金的標準來計算的。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滿半年的按一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作時間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公司是可以辭退精神病員工的,只有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時,才會給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提前30天通知員工終止勞動關係的,支付一倍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需要按照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