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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沒簽合同能勞動仲裁嗎?

半年沒簽合同能勞動仲裁嗎?

一、半年沒簽合同勞動仲裁嗎?

半年沒簽合同能勞動仲裁,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不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符合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受案範圍,勞動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雙方均未起訴的,須按期執行裁決內容,否則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1、用人單位與本單位勞動者之間,因與勞動有關的權利、義務、問題引起的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可申請仲裁。

2、當事人為屬合資、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企業或所屬職工,發生勞動爭議應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與國有、集體、個體、聯營、股份制和鄉鎮企業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或機關、事業單位、羣眾團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到該單位(工商登記註冊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勞動仲裁部門受理以下勞動爭議: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規定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其實,不是所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產生的糾紛都屬於勞動仲裁委的受案範圍,這點也是在實踐中需要重點注意的地方。雖然勞動仲裁委在對勞動爭議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提供勞動合同,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不過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對申請勞動仲裁也是沒有太大影響。

發生了勞動爭議之後,那麼一定要儘快的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的,比如説雙方當事人是關於沒有簽字書面勞動合同這個問題已經進行了協商,在協商之後,單位仍然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此時就可以到當地的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的申請,對於仲裁裁決不服還可以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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