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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仲裁有時間限制嗎

一、經濟糾紛仲裁有時間限制嗎

經濟糾紛仲裁有時間限制嗎

經濟糾紛申請仲裁的,仲裁庭的審理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但經濟糾紛申請仲裁的時效是3年,超過訴訟時效會喪失勝訴權。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經濟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經濟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四、經濟糾紛的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可以申請撤銷經濟糾紛仲裁裁決書的情形有哪些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事實上,法律也沒有規定過經濟糾紛必須得先申請仲裁,經濟糾紛申請仲裁的前提條件是有仲裁協議,經濟仲裁勞動仲裁不一樣,勞動仲裁的審理時間有明確規定,至於經濟糾紛的仲裁時限,目前並沒有特別明確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