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申請經濟仲裁最多年限是多少年
一、經濟糾紛申請經濟仲裁最多年限是多少年?
經濟糾紛申請經濟仲裁的時效最多是3年,超過訴訟時效會喪失勝訴權。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經濟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經濟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四、經濟糾紛仲裁和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處理糾紛的機構不同。
仲裁由當地仲裁委受理,其監督機構是中國仲裁協會;訴訟由法院受理,監督機構是檢察院。
2、一旦合同雙方約定選擇仲裁解決合同糾紛,就不能到法院再進行訴訟。
3、仲裁按照自願原則,訴訟則不以另一方意志為轉移。
4、受案範圍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而法院則可以受理各類糾紛。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終局制,申請撤銷時法院一般不再從實體進行審查,如程序中有明顯錯誤時可以撤銷;訴訟如對一審不服還可以上訴,二審不服可在二年內申請再審。
6、仲裁庭審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開,裁決不公開;人民法院實行案件公開審理原則,但依法不應公開審理的除外。
對於經濟糾紛,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但並沒有規定過經濟糾紛必須要通過仲裁處理,事實上,經濟糾紛申請仲裁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需要有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當事人的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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