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罪概念
金融詐騙罪1.14W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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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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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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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已失效)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三條規定,利用信用證進行詐騙活動的,構成信用證詐騙罪。個人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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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司法解釋
《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為信用卡申請人制作、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涉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或者涉及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