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詐騙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已失效)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三條規定,利用信用證進行詐騙活動的,構成信用證詐騙罪。
個人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信用證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001.5: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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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詐騙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他人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有價證券管理制度。所謂有價證券,是指以票面貨幣價值表示的財產權利憑證,並被作為替代貨幣使用的信用工具或代表持有者資本所有權和資本收益要求權,在特定範圍和條件下,進行支付、匯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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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概念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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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憑證詐騙罪量刑標準
1、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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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