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3.29W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
(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4)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
(5)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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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對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進行擾亂、衝擊等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是否“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後果。如果尚未造成上述後果的,則不構成犯罪,可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第30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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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三百條中的“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説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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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量刑標準
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標準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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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考試作弊罪立案標準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二)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三)考試工作人員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