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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漏交要補嗎?

一、土地使用税漏交要補嗎?

土地使用税漏交要補嗎?

土地使用税漏交是肯定要補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

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税計算方法:

年應納税額=∑(各級次應税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税額)

土地使用税的納税期限為每年4、10月的前15日內。

1.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算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2.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必須要及時交納的,如果沒有及時交納還會產生非常多的税費滯納金。一般情況下,土地在進行開發建設的時候,就應當由開發商向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税。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會根據不同的地段規定不同的交納標準,如果某個地段經濟效益好,則土地使用税也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