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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後定金還能退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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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後定金還能退還嗎?

一、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後定金還能退還嗎?

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後,購房交完押金一般7-15天就能簽訂正式的合同書,如果反悔不想買了,要求返還定金,應當是屬於民事範疇,當事雙方可以協商,如果簽訂時繳納的是定金可以協商返還,如果繳納的是認購金,對方已經造成損失,是不能返還的。

定金是具有懲罰性的法律規定,是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方式,交付定金一方不履約,定金不退還,接受定金一方不履約,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你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買了,對方可以不退還。

首先,“認購金”與“定金”是需要澄清的兩個概念。從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盡相同的。特別需要説明的是,簽訂認購書和交納認購金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準備進一步協商前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要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

買方支付認購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而在此期限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與他人,如果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後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二、一般在交定金7-10日內簽訂合同

1、在交完意向定金後7-10天籤正式合同,交齊首付款或全款,不過這個時間如果有特殊原因應該可以與售樓人員協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時間,但一般也不會超過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貸款,沒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給開發商部分房款,而不是一次性交清,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開發商賣出房子就要拿到全部房款,即使您貸款購房,貸款部分房款也是由銀行支付給開發商的。

3、如果您不願意按揭購房,而時間又緊張無法湊齊全款,那隻能與售樓小姐或銷售經理協商了。或者先貸款買,等手裏資金富裕了,再辦理提前還款也不失為一種辦法

綜上所述,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後,定金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法律規定,是約束雙方履行承諾的,如果是賣方違約,把房子賣給他人,應當全額返還定金,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是買方違約,繳納定金以後不買了,給賣方造成損失,定金是不能退還的,合同具有雙向懲罰性質。